文化旅游是一個年度熱詞,甚至在一定階段仍會持續,那就意味著國內的旅游景區都應該充分顯性化旅游資源,利用創意或其他手段使景區呈現特色和差異。景區照明無疑是一個投資少、見效快的凈資產運營方式之一。
那么,照明設計如何助力旅游產品開發呢?
首先,照明設計之初就必須深入了解和研究景區的文化,摸清家底,并找到具開發價值的文化資源。
文化資源不等于旅游資源。中國是文化大國,各地都有很多地方文化素材。很多地方往往號稱資源豐富、歷史悠久、文化璀璨。但是,它們有的是遺跡,有的是遺址,有的是傳說,有的是風情,往往具有“小、散、虛”的弱點,很多難以開發或者不具備開發價值。
其次,必須在文化資源基礎上進行照明設計創造性策劃,找到具有差異化的產品定位、具有吸引力與殺傷力的核心吸引物。
在景區旅游資源本身不具備高度差異化優勢的時候,我們必須通過照明設計策劃來創造差異化,而且必須要有超級創意和震撼性的策劃。
第三,通過景觀照明創意將“死”的文化“活化”
在景區人流量聚集區,設計多媒體展示區,利用聲光電技術,把虛的文化做實,讓靜態的事務動起來,讓游客看得見摸得著, 全身心感受景區氛圍。
第四,必須要創新打造可游覽可游樂可游學可體驗可休閑的文化旅游產品,滿足“旅游”的本質需要。
文化旅游應該是要以文化為根本,以旅游為目的,而旅游的本意是“旅+游”,“旅”需要差異化的新奇特的東西作為核心吸引物讓人從居住地去到另一個地方,“游”則需要有好看的東西可資“游覽”、好玩的東西可資“游樂”、新鮮的東西可資“游學”,或者有另類的生活可資體驗,有不同于一般人生活環境及其居住場所的度假環境可資休閑等等。
第五,要能創立多元盈利模式,創建大產業體系。
文化旅游產業要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兼顧。文化之所以要跟旅游融合,除了因為旅游可以更好地傳播文化,讓文化更好地走到群眾中去、走出國門,更重要的是因為文化可以通過旅游創造經濟效益,使得文化可以得到更好地傳承、保護、傳播和發展。作為文化旅游產品,它必須能夠盈利,而要創立多元盈利模式,則必須創建大產業體系,實現旅游的綜合消費,提升文化的附加值。